一、住建部印發《“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強調完善招標投標制度體系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建市〔2022〕11號)發布,《“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表示,明確了“十四五”時期建筑業發展的戰略方向、總體要求、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其中在主要任務“健全建筑市場運行機制”中強調,要深化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完善招標投標制度體系,進一步擴大招標人自主權,強化招標人首要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政府投資工程按照建設、使用分離的原則,實施相對集中專業化管理。優化評標方法,將投標人信用情況和工程質量安全情況作為評標重要指標,優先選擇符合綠色發展要求的投標方案。積極推行采用“評定分離”方法確定中標人。完善設計咨詢服務委托和計費模式,推廣采用團隊招標方式選擇設計單位,探索設計服務市場化人工時計價模式,根據設計服務內容、深度和質量合理確定設計服務價格,推動實現“按質擇優、優質優價”。全面推行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和異地遠程評標,加大招標投標活動信息公開力度,加快推動交易、監管數據互聯共享。規范招標投標異議投訴處理工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依法嚴肅查處規避招標、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糾正通過設立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外地企業承攬業務的做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另外,《規劃》還強調,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加快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招標投標、工程計價、合同管理等制度規定,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設計、施工主體責任。
二、住建部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動,強調建設單位不得規避招標
2022年3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電〔2022〕19號)發布,《通知》表示,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部署,針對近期房屋市政工程領域暴露出的突出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以下簡稱治理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隱患,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堅決穩控安全生產形勢。
《通知》強調,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整頓違反建設程序行為。建設單位要嚴格遵守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應招盡招,不得規避招標。建設單位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依法辦理施工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使用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邊審查、邊設計、邊施工”。
三、住建部印發《“十四五”工程勘察設計規劃》,強調優化招投標管理制度
2022年5月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建質〔2022〕38號)發布,《“十四五”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劃》表示,明確了“十四五”時期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發展環境、總體要求、發展目標、保障措施。其中在主要任務。
《規劃》特別強調,進一步優化招投標管理制度。持續完善勘察設計招投標機制,探索符合勘察設計特點的招標方式。倡導按質擇優的評標原則,適度增加技術標權重,鼓勵品質競爭,嚴防惡性低價競爭,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動實施投標方案未中標經濟補償制度,保護創作積極性。探索評定分離制度,強化發包方自主定標權利和責任。推行專家評審意見公示制度,接受公眾和輿論監督。
四、財政部力推框架協議采購
2022年5月19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據了解,為提升《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效果,該《通知》從加強框架協議采購組織協調、處理好集中采購相關問題的銜接、推動采購需求標準的制定、加強采購方案審核備案管理、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推進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建設、維護供應商合法權益等七個方面做出詳細要求。
《辦法》施行后,財政部關于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的規定不再執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涉及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的制度規定進行清理規范?!掇k法》施行前訂立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協議,可以繼續執行至期限屆滿。已實施批量集中采購的品目,按現有規定繼續推進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購工作。
對一些地方或者部門缺乏專業實施力量的問題,省級財政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通過修訂集中采購目錄或者制定專門辦法,適當調整相關品目實施的組織形式。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通過跨級次、跨地區統籌確定征集主體推進實施,并同步開展集中采購機構競爭試點。
五、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印發《城鄉建設碳達峰方案》,強調建立采購綠色建材機制和需求標準
2022年7月1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標〔2022〕53號)發布,《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明確了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總體要求、發展目標、保障措施等。
《方案》特別強調,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購綠色建材機制,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使用木竹建材。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
完善金融財政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強化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自主原則下,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
六、住建部國家發改委印發《“十四五”城市基礎建設規劃》,推動各類主體公平參與政府采購和招投標
2022年7月2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四五”全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的通知》(建城〔2022〕57號)發布,《“十四五”全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規劃》提出了“十四五”時期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大行動和保障措施,以指導各地城市基礎設施健康有序發展。
《規劃》強調,深化市政公用事業改革。加快推進市政公用事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放開水、電、氣、熱經營服務市場準入限制。在城市基礎設施領域要素獲取、準入許可、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方面,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推動向規?;?、集約化、跨地區經營方向發展,促進行業提質增效。深化市政公用事業價格機制改革,加快完善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城市水、電、氣、熱等領域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強化落實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加快構建覆蓋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理收費機制。清晰界定政府、企業和用戶的權利義務,建立健全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財政投入與價格調整相協調機制,滿足多元化發展需要。
七、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發布《意見》: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落實監管
2022年8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審計署、廣電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民航局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
《意見》表示,當前招標投標市場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招標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各類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尚未完全消除,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有關部門及領導干部插手干預等違法行為仍然易發高發,招標代理服務水平參差不齊,一些評標專家不公正、不專業,導致部分項目中標結果不符合實際需求或者實施效果不佳,制約了招標投標制度競爭擇優功能的發揮。
《意見》就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行為提出相關意見。主要包括: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堅決打擊遏制違法投標和不誠信履約行為、加強評標專家管理、規范招標代理服務行為、進一步落實監督管理職責。
八、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有沖突,財政部回應推進兩法合一
2022年8月4日,《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1464號建議的答復》(財庫函〔2022〕8號)對外發布,對于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存在一定矛盾沖突的老問題,財政部在《答復》中回應,將推進兩法合一。
財政部表示,目前我國公共采購領域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并立,兩法適用范圍交叉重疊,具體規則不盡一致,管理體制各成一套,雖然兩法實施條例為兩法銜接作了大量努力,但兩法“疊床架屋”的矛盾并未根本解決,讓廣大市場主體無所適從,增加了交易成本和市場障礙,直接影響對營商環境的體驗和評價。兩法并立還不利于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難以在工程采購中有效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目標。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推進加入世貿組織《政府采購協定》(GPA)和《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等國際協定,這也要求我們按照國際規則和國際通行做法,進一步提高國內政府采購制度的完整性和可預見性。
推進兩法合一,對內有利于形成統一高效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對外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購市場開放水平,建設更高水平開放性經濟新體制,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
下一步,財政部將圍繞兩法協調統一,加快推進政府采購法修訂工作,增強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努力實現政府采購一個領域一套規則,降低市場主體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九、國務院辦公廳發文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
2022年9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2022〕30號)(以下簡稱《意見》),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2年10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再次發布《關于復制推廣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的通知》(國辦發〔2022〕35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一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
《意見》要求切實規范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持續規范招投標主體行為,加強招投標全鏈條監管。2022年10月底前,推動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開標等業務全流程在線辦理和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跨地區、跨平臺互認。支持地方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招投標平臺登錄、簽名、在線簽訂合同等業務中的應用。取消各地區違規設置的供應商預選庫、資格庫、名錄庫等,不得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供應商產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中標結果掛鉤,著力破除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不得限制保證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督促相關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招標采購中心等及時清退應退未退的沉淀保證金。
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管理,清理規范環境檢測、招標代理、政府采購代理、產權交易、融資擔保評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和不合理收費。
《通知》提出,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清除招投標和政府采購領域對外地企業設置的隱性門檻和壁壘。
十、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擴大內需綱要》:完善綠色采購制度,加大低碳產品采購力度
202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擴大內需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年)》,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主要內容包括:大力倡導綠色低碳消費,完善綠色采購制度,加大政府對低碳產品采購力度;探索建立全國性的建設用地指標和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合理劃分不同層級政府市場監管事權,構建跨區域市場監管機制,有效防止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完善國有產權交易制度,完善農村集體產權確權和保護制度;完善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要素獲取、準入許可、經營運行、標準制定、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對待。